有些人,我們總不敢在他們面前堅定自己的立場;有些人,為了他的快樂,我們會寧可放棄自己的需求,只求對方高興;還有一些人,跟他們相處,總有種沒由來的恐懼感,重重的責任感和內疚感,壓得我們快窒息。
這些人可能是父母、手足、朋友、伴侶,甚至老闆。正因他們對我們的意義重大,所以總是會將我們跟他們的關係放在很重要的位置,有時甚至高於自己。於是就算我們想逃離關係中痛苦的相處模式,都會發覺自己動彈不得。
著名心理學家Susan Forward指,這可能是我們受到「情緒勒索」。和我們認知的勒索不一樣,「情緒勒索」並不是明刀明槍,而是隱藏在明示暗示之中,根據Susan Forward,「情緒勒索」可以分成四種型態。
你遇到以下哪一種?
「施暴者」最容易辨識,因為只要我們不順從他,他就會怒髮衝冠,可能會直接爆發不滿,甚至語帶威脅。例子:「如果你同我離婚,就唔洗旨意再見到啲仔女。」
「自虐者」極度依賴,經常會黏住身邊的。當別人不按他的方式行事,他就會表現得很沮喪,彷彿活不下去,更會使自己生活一團糟,甚至威脅要傷害自己,來使他人就範。例子:「如果你今晚再開OT唔陪我,我就唔食飯唔瞓覺,你係咪想見到我成個人落晒形?」
「悲情者」通常會讓別人察覺到自己的苦處,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彷彿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從而令對方產生罪惡感。例子:「你地終於肯搵我飲茶喇咩?唉,無人會探我,無人關心我。就算我死咗都無人會知!」
「欲擒故縱者」是四種勒索者當中最工於心計的。他會先發出正面訊息,許諾所有要求;然後再告訴你,如果你不順從他,就會錯失一切。換言之,他們是以甜頭和報酬利誘對方讓步的。例子:「只要你肯辭職,安份留喺屋企做個好太太,你想要咩我都買俾你。」
參考資料
Forward, S., & Frazier, D. (2001). Emotional blackmail: When the people in your life use fear, obligation and guilt to manipulate you. New York: Qu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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