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孻女卻成眾人「大家姐」——側寫梅艷芳的成長故事,談手足出生排序失衡(下)

側寫梅艷芳的焦慮家庭

側寫梅艷芳的焦慮家庭

上集分享了梅豔芳和大哥梅啟明家庭功能角色互換,並且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而出現失衡。每每說到這裡,學生們就會說是重男輕女這傳統惹的禍,然而很多家庭走不出這傳統枷鎖,只因為兩個字——「焦慮」。

家庭裡的焦慮和情緒投射

博域家庭理論認為一切家庭失衡都與焦慮有關。

遭遇艱難的經歷、失喪、或天災人禍會為我們帶來焦慮的情緒,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方式舒緩壓力。如果我們無法好好梳理,我們會不自覺把焦慮透過投射過程轉移往另一人身上,從而令自己好過一點。

在一個家庭裡最常見的,就是父母的強烈焦慮投射到孩子身上。

說個簡單的例子,一位母親過去經歷很多親人早逝,使她對家人的身體健康異常敏感。她會容易將焦慮擺放在孩子身上,終日細微地研究孩子的身體狀況。透過體貼入微地照顧孩子,母親本身的焦慮情緒得到舒解,但孩子呢?終日被某雙眼睛盯著,連咳一聲都是大事,他有機會也變神經兮兮,甚至會不自覺地回應母親的情緒訊息,真的出現身心反應。

這時,母親的焦慮已轉移了孩子身上,由孩子承擔了。

梅家的焦慮傳承

我嘗試再以梅家為例。曾有報章報導梅媽丈夫當年銷聲匿迹,她帶着三名子女由廣州來香港生活,其時才發現懷着梅艷芳[1]。在那個年代,一個女人要獨力養大四個孩子,毫不容易,梅媽展現出極強的生命力。

不過,失去丈夫、失去依靠、失去安全感而來的焦慮並不容易抹走,梅媽可能因而害怕再失去身邊重要的男性,故此竭力保護兒子,為兒子爭取利益。縱使我們沒有太多關於梅媽的資料參考,但她對子女厚此薄彼的行徑,很可能就是來自失去所依的巨大焦慮,於是她盡了一切的努力,甚至不合情理地去偏袒兒子。

父母過於強烈的情感投射,每人都是受害者

強烈的慢性焦慮往往使我們不能客觀評估現實、視野狹隘、偏執和處事情緒主導。父母的焦慮亦往往以「過度保護孩子」的形態出現,並反映在親子間過於糾纏的關係之中。

我們可以看到梅媽與梅啓明之間都有此傾向。

從外人眼光看來,她為保長子周全而不求他對家庭有任何付出和承擔,將他應盡的責任不公平地全放在幼女身上。梅啟明接收了這個情緒程式,容讓母親諸般照顧,通過傳媒報導,他只懂享樂,游手好閒的形象亦更加深入民心 [2.1] [2.2] [2.3]。雖然在外人看來梅媽對兒子的照顧沒有建設性,但相信當梅媽展現出她保護兒子的威力,卻會給她不少的滿足感和肯定。這個焦慮轉移的過程容讓父母舒緩本身的壓力,孩子卻不能充份活出自己的人生。

很多人對這兩母子對梅艷芳的苛索感到憤怒和難過,然而孩子的情感未有和父母分隔,沒法過自主、有意義的人生,在某種意義上亦是這個有著強烈焦慮而失衡的家庭的受害者。

梅媽呢?說到底也為焦慮所影響,彷彿只視照顧長子為她存在的意義,這些未嘗不是梅媽舒緩自己慢性焦慮、穩定自己情緒的方法。到90多歲她仍拼了老命爭取多幾個錢,不介意為此面子盡失,淪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

正視焦慮是我們能為孩子做的

梅姐已逝,我們只能從過去的報導、訪問了解這個家庭,的確有些地方會未及完整,但我大膽側寫並以梅家為例是因為她的故事特別使人婉惜。

即使成了名,梅姐仍擺脫不了原生家庭成員功能失衡的影響,仍繼續承受母親的金錢苛索及不公平對待。於1995年她更曾因母親成立的抗癌會財政混亂而發聲明宣告與該會脫離關係[3]。她也曾自己跟家人緣薄,母女關係疏離[4]。然而,得知自己患病,她又會為母親安排好終老的生活。

梅艷芳一生盡孝女的責任,可說是努力活出了家庭對她的期望。從家庭理論看,沈重的慢性焦慮驅使早期的梅艷芳聚焦應付當前的問題或壓力,選擇犧牲自己來照顧家人。但後來,她果斷不再逆來順受,最後訂出一套對家人其實是很有心思和愛護的遺囑,這可能反映出她的理性、情緒的成熟度都增強了,焦慮也減少了。

從她的一生,我們看到一個家庭內失衡的功能排序,深遠地影響著每一位的人生。希望這次的側寫能對身為父母的我們有警醒作用,認真檢視自己的焦慮和原生家庭的經歷,避免自己的焦慮和困擾轉化為孩子的問題,由孩子來承擔。

參考資料

[1] 〈爭產10年得2萬 梅媽揼心:我好後悔!〉覃美金專訪,《東周網》,2014年1月5日。

[2.1] 〈梅媽每月九萬家用 梅啟明歎紅酒獻世〉,《東周網》,2017 年 8 月 13 日。

[2.2] 〈梅啟明慳食魚蛋粉〉,《東周網》,2018年 4月28日。

[2.3] 〈《梅艷芳》11月上 拖新歡買衫助興 梅啟明默認出軌:冇問題㗎咩事啫〉,《頭條日報》,2021年 8月24。

[3]《夢伴此城 : 梅艷芳與香港流行文化》,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19年,頁202至203。(引述〈母女行善意見分歧〉,《蘋果日報》,2003年12月31日,頁A15。)

[4]《夢伴此城 : 梅艷芳與香港流行文化》,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19年,頁202至203。(引述林燕妮,〈梅豔芳——千山我獨行〉,《明報周刊》,1752期,2002年6月8日,頁92至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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