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孩子是否就能令他們受教?

不少家長都有迷思,覺得「罰得多」才能使孩子「受教」,但其實即使孩子受罰後表現得合作或接受,也可能是徒具表面,並沒有心悅誠服。孩子不受教,或做出反叛行為,在很多情況下,都是源於孩子的「需要」得不到滿足。

你有看到孩子行為背後的目的嗎?

奧地利精神病學家魯道夫.德瑞克斯(Rudolf Dreikurs)提出了「錯誤目的表*」這個概念,意思是指孩子做出偏差行為時,會讓父母誤以為他們有某些「目的」,如果父母只針對這些「錯誤目的」去進行管教的話,很容易便會走進惡性循環。相反,父母更應該解讀出孩子背後真正隱藏的訊息。

以下是錯誤目的表的 4 大類別,與其背後的隱藏訊息:

  1. 過度尋求關注(使他人忙碌或獲得特殊服務)|孩子的心底話:「請注意我!讓我參與!」
  2. 爭奪權力(我說了算)|孩子的心底話:「讓我幫忙!給我選擇!」
  3. 報復(以牙還牙)|孩子的心底話:「我後難過!請重視我的感受!」
  4. 自暴自棄(放棄自我並想要孤獨)|孩子的心底話:「別放棄我!告訴我要怎麼一步步進行。

 

孩子教極唔聽_懲罰孩子是為了什麼01

別忽略了教養的土壤:親子關係

不得不提的是,「管教」確實是教養的必要元素,卻不是唯一,與它息息相關的另一元素就是「關係」。

有一句俗語:「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意思是:「親密或良好的關係會令彼此包容,疏離又或惡劣的關係卻會令彼此對立。」

這句話一點都不錯。

讓我舉一個自己的例子:

我上一份工作的上司是位很親切的人。她信任同事的能力,也相信我們會自覺把工作做好,所以很少會干涉下屬。她跟我們聊天時也不會把公事掛在嘴邊,反而會留意我們的生活興趣。如果我們遇上工作上的麻煩,她都會盡力給予幫忙,所以我們都由心地尊敬,喜歡她。

然而這並不代表她對下屬沒有要求,每次當我們將工作的檢查清單呈上時,哪怕只有一項沒有打勾,又或其中有一份文件沒簽署,也得退回補漏。她給我們解釋:「如果在所有項目都確認了的情況下出現了狀況,那就不是你們的問題,而是機制與程序不足的問題;反之,如果沒有確認所有項目下出了差池,那就是你們的問題。所以我並不是要留難或折磨你們,我是在保護你們。」

雖然,每次工作被退回後要補漏又或重來都會很折騰,因為要重新安排日期,也得向其他部門的人交代,然而我們都不會有多大抱怨,一來我們認同這位上司的話,二來我們其實都知道是自己的疏忽,也慶幸她能發現。

同樣的道理也可應用於親子關係之上:

親密關係 + 管教 = 孩子會回應、尊重

惡劣關係 + 管教 = 孩子會叛逆、反抗

如果這刻你與孩子的關係並不理想的話,不妨先放下管教,與孩子重建親子關係

懲罰孩子到底是為了什麼?

最後,想講一講在挪威一所名為 Halden Prison 的監獄,它是全挪威第二大最高設防的監獄。關押在裡面的囚犯都是犯下嚴重罪行嘅人(例如謀殺),但監獄的設施比某些酒店還要好,犯人在監獄內擁有很高的自由度,獄卒更會與囚犯聊天、下棋、看電視,完全顛覆了一般人對監獄與懲罰制度的概念。

如果你相信「罰不夠就唔會受教」,這裡恐怕會讓你大跌眼鏡,因為從這所監獄服刑後回歸社會的人,重犯率只有20%至30%,比之前採用傳統關押懲罰方式仍有70%的重犯率,大為降低。

當問及這所監獄的設計理念時,獄方回答:「我們對懲罰的觀念是,囚犯在這裡失去了人生自由,對他們來說已經是懲罰。我們認為他們應該從自己的錯誤中學習,並在囚犯服刑期間得到充足的協助,讓他們在將來能夠以更好的方式去處理問題。」

當然,這種方針亦有引起不滿的聲音,特別是對受害者及其家人而言,他們可能會認為犯人理應受到相對的苦果,則讓犯人痛苦才是目的。

也許引用監獄的例子看起來比較極端,但在理念層面上,我覺得是相通的。這也帶出了一個很值得反思的問題:「懲罰孩子到底是為了什麼?」

* 註:「錯誤目的表」有其獨特的應用方法,在網上不乏資源,在此簡述帶過,有興趣可作延伸閱讀。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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