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兼父職(下):妹妹只有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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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 阿雲,35歲(有個小十年的妹妹)

續上集)「成年後,我的身份角色再次經歷了轉變,由兒子、哥哥過渡到一家之主。背負的責任更大,也讓我無法想像如果妹妹沒有我的話,她會長成什麼模樣?

我在20歲成了『一家之主』

在我20歲時,家庭的財政狀況終於支撐不住,母親為了我們不會失去地方住,避免要把居住單位拿去抵債,於是提出單位轉名給我。

業主轉眼變成了我,於是,我放棄本就不太想繼續的學業,投身工作之中,然後每個月貢獻一半的薪水給家裡。

這時候,妹妹也10歲了,我也有意無意進一步鍛鍊了她獨立能力,例如本應由我送她上學,我卻讓她自己去乘搭巴士,而路上我一直遠遠地跟著她,在她上了巴士後,便截的士跟上,直到看到她進了校門。

妹妹上了中學,我便輕鬆了?

妹妹能獨立上學放學,那你總算能放手吧?

不,即將踏入青少年時期的少女才更難搞!我不得不教她本應由父母教導的生理知識。

上了中學,妹妹開始有打扮的意識,若她想買衣服、化妝品和護膚品?逛街由我陪同,開支更由我承擔。同時,每個月我都會給妹妹零用錢,不然她一定沒有錢可以花。

基本全方位接管妹妹生活的我,直觀了解她飲食上的不健康,特別是知道健康檢查的結果,發現她體重偏輕後。為了改善這一點,我也是絞盡腦汁地餵食,累積下來食物上的開支也不少。

妹妹雖然不再主動擁抱我,甚至是表現得很嫌棄,但小時候睡前分享生活的習慣卻保留下來,時不時就找我談話,她更只會主動向我報備行蹤。

我知道,我是妹妹最信任的人。

進一步崩塌的家庭

在妹妹13歲左右,婚姻早就破裂的父母正式離婚,從小沒有父親在身邊的妹妹或許沒有太大感受,但我曾度過一段一家三口的快樂時光,即使那很短暫,我的內心其實更希望他們早就該離婚,而不是多年一直爭吵。

父親需要付贍養費,但並不準時,金額也不定,對家裡的財政無疑是雪上加霜。母親更是總不問家裡意見動用金錢,大聲地說:『大人的事,細路唔好理。』

三年後,我們還是要賣出了單位,只為了償還母親的債務。

而家裡糟糕的財政狀況,也終於被妹妹知道了。

拋下一切的掙扎

債務的事情並沒有告一段落,有一天,母親以吃飯為由約我出去,然而最後卻去了銀行,說是讓我簽文件。我仔細一看,發現是借貸的文件,當然立刻拒絕簽名。

眾目睽睽下,母親跪下哀求我,說收債佬會追數。

我看著她,內心有著太多疑問,當下只能選擇了離開。

賣樓的錢去哪呢?為什麼一定要我去為她背負這筆債務?就因為我是她的兒子嗎?我可以選擇不借,也可以選擇離開這個家,但是妹妹怎麼辦?

對於照顧妹妹,其實我也有過猶豫。她本不該是我的責任,而且如果我拋下母親,拋下妹妹,我的生活一定會比現在更好。

可是,妹妹沒有了我,下場會如何呢?

後來,我還是借了貸款,為母親背負債務。我沒有隱瞞妹妹這件事,借此希望她對母親能更警惕一些。

一切在變好?

照顧妹妹本不該是我的責任,因此我有抗拒過,有猶疑過,但不能否認過程確實是喜悅。一個比你年幼的生命選擇信任你、愛你,無論有沒有回報,但是可以宣稱我是她最喜愛的家人,已足以令我驕傲。

如今,妹妹已經畢業,也出了社會工作。我也可以更專注於近年組建的家庭上。

對於母親,我只是由衷地希望妹妹不會重蹈我的覆轍。」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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